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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菏泽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函〔2022〕23号)要求,进一步做好我市2022年度义务教育学校(含完全中学的初中部,十二年一贯制学校的小学部、初中部)、幼儿园招生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快公办普惠资源供给。各县区要认真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布局规划(2019-2030)年)》,加快在建公办中小学校、幼儿园建设进度,确保秋季开学前投入使用。新建居住区配套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应举办为公办。公办义务教育学位不足的县区,要科学制定方案,大力通过政府购买民办学位予以补充,保障义务教育学位主要由公办学校或通过政府购买学位方式提供。各县区要积极会同公安、卫生健康等部门,建立常住人口适龄儿童摸底调查制度,准确掌握区域内分城乡、分学段待入学(入园)儿童底数,提前调整完善公办学校和普惠性幼儿园布局规划,切实强化学位预警和公办普惠教育资源长效供给机制。
二、做好幼儿园招生工作。市级及各县区各类幼儿园,应坚持相对就近就便、免试入园的原则,积极创造条件接收适龄幼儿入园。有条件的县区深入探索公办幼儿园及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划片招生办法,摸索规律、积累经验。机关、企事业单位、部队等举办的幼儿园,除招收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子女外,有条件的应向社会开放,优先招收附近居民适龄幼儿入园。民办幼儿园要在所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的统筹指导下,实施自主招生。招生热点区域和热点幼儿园,可探索电脑派位、随机录取等方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有条件的县区要积极利用大数据手段,探索开展幼儿园报名招生“零跑腿”“零证明”服务。
三、科学制定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方案。2022年我市继续按照“以县为主、属地管理”的原则招生,各县区根据生源、教育资源分布情况,科学合理制定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方案,确保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市第一实验小学和第二实验小学的招生入学工作分别纳入市开发区和牡丹区统一管理。各县区应于7月底前,通过政府网站、教育部门官方媒体或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平台,向社会公布各学校招生范围、招生规则、招生流程及服务咨询电话,积极开展宣传解读,合理引导家长预期。有条件的县区可以在保证公平公正的基础上,根据学位供给情况积极探索同一家庭子女同校就读、不同学段相对就近安排就读。各县区要确保56人及以上大班额问题不反弹。有条件县区和学校可以按照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加强资源建设,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奠定工作基础。
四、加强招生入学政策宣传。各县区要广泛通过公开监督举报渠道、网上宣传解读、提前到幼儿园、小学进行宣传解读等措施,对本地招生政策进行宣传和解读。要坚持政策稳定性和提前宣传告知相结合,将宣传工作前置至幼儿园中班家长和六三制小学五年级家长群体,告知本地招生入学政策措施,为家长准备子女入学条件预留出时间,合理引导家长预期。
五、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零证明”入学。各县区要在巩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零跑腿”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简化优化程序,推行“零证明”入学。要积极协调大数据、公安、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税务等部门,做好数据信息归集,升级完善现有义务教育招生管理信息化平台,符合大数据核验条件的本年度报名招生全部实现“零证明”办理,原则上不再要求家长进行线下报名、提交纸质证明材料等。全面清理取消学前教育经历、计划生育证明、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等无谓证明材料;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招生登记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
六、加强民办学校招生监管。继续坚持“公民同招”规定要求。所有民办学校均不可跨县区招收义务教育学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全部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不得要求家长提供其他任何信息。随机派位招生由审批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不得由学校自行组织,全程接受社会监督,派位结果即时向社会公开。政府购买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学位,要科学制定招生工作方案。2022年民转公的义务教育学校原则上实行就近划片招生,条件不具备的可设置过渡期,逐步调整到位。
七、保障好各类群体受教育权利。各县区要落实好控辍保学动态监测机制、入学通知书、复学通知书等制度,努力实现失学辍学适龄儿童由“动态清零”转向“常态清零”。全面推进残疾儿童随园保教,健全残疾儿童招生入学工作机制,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享受平等义务教育权益。严格受教育能力鉴定程序和标准要求,适宜安置每一名残疾儿童到特殊教育学校或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对不具备入学能力的,教育部门要安排特殊教育学校或普通学校提供个性化的送教服务。深入推进“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对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等优抚对象及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各县区按照有关规定落实教育保障政策。
八、严肃招生入学纪律要求。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通过考试、面试、考查或擅自附加其他条件招生。对违反规定的民办学校,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对违反规定的公办学校,按照《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办学基本规范》予以通报处理、追责问责。对属地学校招生工作监管不力的,追究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责任。
菏泽职业学院招生办电话
招生咨询电话:

0530 - 3957777、5313222。
菏泽职业学院(Heze Vocational College)坐落于山东省菏泽市,是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国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先后被命名为全国智能制造领域中外人文交流人才培养基地、全国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基地。
中国牡丹产业人才培训基地、山东省外包服务培训基地、山东省跨境电商培训基地、山东省旅游产学研合作基地、山东省华文教育基地、山东省中华文化传承基地、山东省百佳学生资助工作单位。

师资力量:
师资队伍实力雄厚。现有教师总数526人,其中,专任教师436人、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97人、硕士以上学位246人、35周岁以下的教师365人、国家级、省级优秀教师58人、省级教学能手4人。承担立项科研课题205项,发表论文48篇,出版著作6部,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2项、市级科研成果奖27项。
学院聘用具有行业影响力的专家、能工巧匠作为兼职教师20余人。建立菏泽籍高端人才服务机构,搭建区外人才服务菏泽和学校发展的平台,成为我院人才队伍的重要补充。

以上内容城参考:
菏泽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菏泽职业学院
以上内容参考:
菏泽职业学院——学校简介
2021年山东菏泽牡丹区小学招生意见已发布
【 #少儿升学# 导语】根据目前的教育状况和各阶段升学的游戏规则,合理的幼升小择校、升学设计一定能够为孩子获得更多、更大的机会。但幼升小又绝对不意味着只选择“重点”小学,还需要结合区县、学校、课外辅导、特长开发、操作技巧等方面的综合情况理性考虑。下面是 为大家带来的2021年山东菏泽牡丹区小学招生意见,供各位家长的关注。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协调发展,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函〔2021〕9号)和《菏泽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菏教基字〔2021〕4号)文件精神,现就2021年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规范招生秩序,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确保我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平稳有序、阳光规范,努力让每个孩子能够享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推动我区教育事业公平、公正和均衡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基本原则
(一)依法依规开展招生工作
根据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要求,本着稳步完善的工作原则,强化过程管理,实施阳光招生,实行招生工作“一网通办”,使招生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依法依规入学。
(二)“就近、划片、免试”入学。小学招生一律实行“划片招生、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办法。初中学校在严格进行入学资格审查的基础上,实行学区内小学毕业生对口直升方式入学。严禁举行或变相举行各种选拔性考试,确保学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全部顺利入学。
城区各小学要按照2020年调整后的学区进行招生,各镇街所辖小学按照中心校划定的学区进行招生。严禁乱拉生源,严禁跨学区招生。
城区初中学校招收辖区内小学符合入学条件的毕业生。市第一实验小学、春蕾小学的毕业生按照2020年8月3日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区部分小学招生和升学工作协调会会议纪要》有关要求执行。
(三)严格控制入学年龄。小学一年级只能招收年满六周岁(2015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儿童,未满六周岁的学生不予注册学籍。
(四)严格控制班额。按照化解大班额工作要求,小学要按照每班不超过45人招生,初中要按照每班不超过50人招生,生源较多的学校招生班额不得突破55人。
(五)履行控辍保学法定职责。各学校要严格履行控辍保学法定职责,完善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制度,做好失学辍学书面报告、联控联保和劝返复学工作,重点关注残疾儿童少年、特困家庭儿童、留守儿童群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各学校要按照《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菏政办发〔2018〕53号)要求,“一校一案”制定控辍保学工作方案,协同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应当接受义务教育,不得以在家学习或接受“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的教育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对于确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向镇街中心校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缓学。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的,由镇街人民政府及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依法依规对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教体局将依托中小学学籍系统,对各学校控辍保学工作进行监测和通报。
三、招生办法
认真贯彻落实《推进全市义务教育招生“一网通办”工作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今年全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统一使用“牡丹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除特殊情况外全部实现“一网通办”。
(一)报名。监护人通过“菏泽教育”微信公众号或“爱山东”APP进入平台,按照平台操作手册及提示内容进行注册和报名。如果不能在平台上完成报名,小学入学的可持报名材料去招生学校直接报名;小升初的将报名材料交至毕业小学,由小学初步审核后统一交至对应初中学校。
(二)审核。招生学校通过平台大数据对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凡是经平台大数据比对合格的可直接审核通过,不再要求上传证明材料;平台大数据无法比对的,监护人要及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三)录取。审核通过的,在平台上进行录取,并按规定时间发布录取信息,统一发放入学通知书。
四、入学依据
各类适龄儿童少年通过平台报名时,大数据不能比对的,由监护人根据所属类别上传相应材料:
(一)户籍和房产都在本学区。户口簿和房产证件。
(二)仅有户籍在本学区。户口簿和监护人无房证明,以户口簿上载明的位置为入学依据。
(三)仅有房产在本学区。户口簿和房产证件。
以上房产证件包括不动产证(房产证)、购房合同、拆迁协议等。如提供购房合同,还需同时提供购房发票和物业费、水电费等实际入住材料。依托祖辈房产入学的,需提供住建部门出具的监护人无房证明,且儿童和其父母(至少一方)户籍与祖辈在一起。
(四)学区内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学区内居住证明、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交纳证明或营业执照和经营场所产权证明,学区内经商务工需一年以上(至2021年8月31日满一年)。
(五)优抚对象。身份证、户口簿和优抚证明材料。
学区内小学毕业生升入初中需具备该学区小学学籍,报名时按照平台操作提示填报一项入学依据即可。
五、时间安排
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时间统一安排在8月10-26日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8月10日,召开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会议,安排部署招生相关工作。
(一)初中招生
1.8月13-18日,小升初网上注册报名,初中学校审核材料,网上发布录取信息。
2.8月19-21日,各初中学校根据录取结果,领取并发放《义务教育学校入学通知书》。
3.8月23-24日,初一新生报到。
(二)小学招生
1.8月15日,小学公告招生范围、入学条件、报名时间、报名办法和咨询电话。
2.8月17-22日,监护人通过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小学审核新生入学材料,并及时通过平台或手机短信向监护人反馈审核结果。确定新生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3.8月25-26日,小学新生报到。
六、民办学校招生
(一)参与义务教育招生的民办学校,须有《办学许可证》并具备相应的办学条件。
(二)民办学校的招生简章必须经教体局批准后方可向社会公布,简章内容要包括办学情况、招生范围、报名条件、时间节点、工作流程、咨询方式和经发改部门审批的收费标准等信息。
(三)严格按审批的办学层次通过平台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严格按招生计划和规定班额招生,不准超计划招生。
(四)严禁通过恶意竞争、虚假宣传、违规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以免学费、奖励等方式招揽生源。
(五)民办学校应优先招收附近的学生,在满足片区范围子女就读后,仍有空余学位的可面向全区招生。要严格审查有关材料,严禁招收不符合牡丹区入学条件的学生,否则一律不予注册学籍。
七、保障特殊群体受教育权利
(一)保障贫困家庭学生全部入学。保障贫困家庭学生接受义务教育是巩固脱贫攻坚质量和成果的核心指标,各学校要切实履行控辍保学第一责任人的管理责任,扎实做好控辍保学工作,确保贫困家庭学生全部入学。
(二)做好随迁子女入学工作。进一步完善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顺利入学。
(三)做好留守儿童入学工作。认真做好留守儿童入学管理工作,将保障留守儿童按时入学作为控辍保学工作的重要内容。
(四)做好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工作。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就读。大力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轻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实施送教上门服务,多种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对于入学安置有争议的,教体局会同残联、卫健等部门组成工作专班,对其接受义务教育的能力进行评估认定,提出入学安置意见,明确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方式和具体就读(送教)学校。
(五)落实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政策。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立功受奖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一线人员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按照有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对于符合条件的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和返乡创业人员子女,根据市教育局统一要求,按照相对就近原则,可安置到以下四处学校:小学为菏泽市第二实验小学和东苑小学;初中为区实验中学和二十二中。
八、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牵涉面广、工作量大的重要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抓好落实。为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各学校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一支政治过硬、责任心强、业务熟练的招生队伍。同时,要做好今年招生政策的宣传工作,使学生家长明确招生政策和报名办法。
(二)规范招生秩序。严格落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公办学校不得跨学区招生,不得拒收本学区内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禁止任何学校招生时举行或变相举行选拔性考试,不得超计划招生。未经批准,学校擅自招收学区外学生或超计划招生的,一律不予注册学籍。
(三)实行“阳光招生”“阳光分班”。各招生学校要通过各种宣传媒介,向全社会特别是广大学生家长宣传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公开招生信息,包括具体政策、招生范围、学校办学条件、招生计划、工作安排、咨询方式、监督举报平台等,实行阳光招生,接受社会监督。所有招生学校对新入学的学生实行均衡编班、阳光分班,并加强社会监督。
(四)强化责任意识。招生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要明确分工,责任到人。要严于律己,秉公办事,端正工作态度,不折不扣地执行政策,严密组织好各项招生工作。对招生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不推诿,不扯皮,不上交矛盾。教体局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学校招生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凡违反有关规定的,对学校主要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以上就是菏泽牡丹国际学校招生电话 山东菏泽牡丹区小学招生意见已发布全部内容了,了解更多相关信息,关注国际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