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择校网2023-06-08 15:34:036
今天小编搜罗了津冀国际学校官网电话 北京财贸职业学院学费希望给择校的家长们提供参考。

天津滨海职业学院招生办电话:022-66315884。
天津滨海职业学院始建于1958年,2000年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转制为独立设置的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学院由天津滨海新区政府主办,服务环渤海经济圈及京津冀一体化发展,培养生产、建设、管理、服务一线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学院坐落在天津滨海新区和天津自由贸易区的核心区,东临渤海,西接天津中心城区、北抵首都京城,经济活跃,交通便利。滨海新区和天津自贸区的强劲发展,为学院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空间,为滨海学子就业成才、创新创业提供了广阔的天地。
学院面向全国招生,是天津市高职示范校。学院坚持“办学以市场为导向服务社会,教学以就业为导向服务学生”的办学理念和“立足高职,服务滨海,质量为本,突出特色”的办学方针,为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培养了大批优秀人才。
学院拥有与现代产业技术同步的国际物流与现代服务、机械加工与自动化和旅游与酒店管理、信息工程管理与服务、广告设计与制作和园林实训6个高水平实训基地。设有与设置专业相配套的具有生产型或仿真的实训中心18个,实训室79个。
天津滨海职业学院办学条件:
1、院系专业:据2022年4月学校官网显示,学院设有11个院系(部),开设29个专业,围绕现代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两大方向,形成了以商工类专业为主,机、电、经、管、建、外、艺类等专业多元协调发展的专业体系。
2、师资力量:据2022年4月学校官网显示,学院拥有一支具有“双师型”的教学团队,有专任教师近300名,聘请140多名行业、企业的技术专家和管理骨干担任学院的客座教授和兼职教师。
学校前身为北京市财政贸易干部学校,1981年,学校改建为北京市财贸管理干部学院;2003年,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北京财贸职业学院。 据2021年3月学校官网显示,学校有通州、涿州、东城、朝阳四个校区,校园占地面积446亩;学校有11个二级学院,开设27个高职专业;学校有专任教师367人,全日制在校生6100余人。 学校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充分利用地处北京城市副中心、京冀多校区办学的区位优势,主动适应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为首都现代服务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服务。
招生章程是考生 填报志愿 时非常重要的参考信息,以下是 为大家整理的2021年 天津 海运职业学院春季 考试 招生章程(包含面向普通高中 毕业生 和面向中职 毕业 生),供大家参考:
一、天津海运职业学院2021年天津市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依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中新课程省份深化高 校招 生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08〕4号)和《关于印发<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综合改革方案>的通知》(津教委〔2008〕20号)文件精神,为积极稳妥地做好本市高职院校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 工作 ,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天津海运职业学院2021年天津市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天津海运职业学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已被我院春季考试招生专业录取的考生只能参加天津市2021年普通 高考 本科及以上阶段的录取,不再参加高职高专阶段录取,未录取考生可继续参加2021年普通高考各批次录取。我校春季考试招生录取的 新生 与全国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第四条 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天津海运职业学院
二、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三、办学层次:高职
四、学院代码:1222
五、学校地址:天津海河教育园区雅深路8号
六、学校基本概况:
学院简介:天津海运职业学院是一所以培养海运人才为主的综合性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其办学历史可追溯到1962年成立的天津市科学技术进修学院。学院是我国海事局向国际海事组织申报船员培训机构之一,是天津海事局在华北地区最先开办海员对外适任 证书 培训的机构之一,也是华北地区首批通过国家海事局《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体系》认证的教育培训单位,被教育部和天津市政府授予“滨海新区航海运输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基地”。2009年,学院顺利通过教育部对学院人才培养工作的评估;2016年,学院被确定为天津市国内一流校(优质校)建设单位;2017年,学院被确定为天津市世界先进水平高职院校建设单位。
办学条件:学院位于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示范区——天津海河教育园区,建有现代化的教学楼、图 书 馆、电子阅览室、 体育 场馆以及设施设备先进的专业实验、实训室等。
专业门类:学院紧紧围绕国家海洋强国、“一带一路”倡议和“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坚持大力发展适应海运特色和环渤海地区建设所需专业,形成以水上运输类专业为核心,以现代服务业类专业为主干,以装备制造类和电子信息类专业为两翼的“一核一干两翼”专业构架。现有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国际邮轮乘务管理、港口与航运管理、船舶通信与导航、游艇设计与制造、理化测试与质检技术(无损检测技术)等27个专业。其中,国际邮轮乘务管理专业被教育部等五部委确定为全国职业院校交通运输大类示范专业点,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国际邮轮乘务管理3个专业被教育部认定为《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项目骨干专业,航海技术、国际邮轮乘务管理、轮机工程技术、理化测试与质检技术(无损检测技术)和港口与航运管理5个专业被确定为天津市高职院校提升办学能力建设项目骨干专业。同时,学院还承担完成了天津市航海技术、国际邮轮乘务管理、轮机工程技术、理化测试与质检技术(无损检测技术)等4个国际化专业教学标准项目的开发工作。
人才培养:学院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 就业 为导向,坚持“学历教育、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资格证书培训”三位一体的教学模式,使学生在取得学历证书的同时,可以获得与所学专业相适应的适任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成为各专业的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在学生管理过程中,结合海运特色,采取准军事化管理模式,强化学生素质训练和养成教育,把思想政治教育贯穿学校教育教学全过程。
教育教学:学院高度注重学生实践能力培养,建有适用够用、适度超前,以中央财政投资建设的船舶操纵模拟实训室、轮机模拟器实训室、集装箱运输管理实训室等为代表的校内实验实训室97个和校外水上训练基地,与社会共建校外实训基地117个。成为目前华北地区规模最大、培训资质最全、功能最具领先性的海船船员学历教育和培训基地。
就业优势:学院被教育部和天津市政府授予“滨海新区航海运输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基地”,并通过了国家教育部委托天津市教委组织的对学院人才培养工作的评估。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五条 学院根据天津市教育委员会的有关规定,设有由党委书记、院长任组长的,以招就处、纪检、教务处、学生处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其职责是:全面负责学院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组织领导本院的招生录取、咨询、信访工作。
第六条 学院设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处理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 收费标准
第七条 学院2021年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专业和招生计划详见学院官网(www.tjmc.edu.cn)或天津市考试院招生考试网(www.zhaokao.net)。
第八条 学院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21年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分专业招生计划,并向社会公布。在招生录取过程中,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可对生源好、一 志愿 足、录取分数高的专业招生计划作适当调整。
第九条 收费标准。
一、 学费 、住宿费按天津市物价局规定的标准收取。学费收费具体标准为:一般专业5000元/生·学年,特殊专业5500元/生·学年;住宿费收费标准为6-8人间800-1000元/生·学年。
二、为满足用人单位的需要,提高毕业生 就业率 ,相关专业将利用学生在校期间开展专项技能和职业技能培训。成绩合格者取得国家相关资格证书,其费用按天津市物价局规定收取。
第四章 报考条件及要求
第十条 报考考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具有本市户口或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且参加了本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可到高考报名所在区县招办或居住证所在区县招办申请报考。
二、报考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船舶电子电气技术、国际邮轮乘务管理、烹调工艺与营养(邮轮烹饪)专业的考生身体条件及要求:
(1)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船舶电子电气技术专业只招收男生,其余专业男女不限(鉴于用人单位对航海类专业毕业生的身体要求,建议报考航海类专业考生的肝功能体检结果为正常)。
(2)航海技术专业招收的学生身体条件如下:双眼裸视4.7(0.5)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到4.9(0.8),辨色力完全正常,身高男生1.65米及以上,无口吃。
(3)轮机工程技术、船舶电子电气技术专业招收学生的身体条件如下:双眼裸视力均在4.6(0.4)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到4.8(0.6),辨色力不能为色盲,身高1.55米及以上,无口吃。
(4)国际邮轮乘务管理、烹调工艺与营养(邮轮烹饪)专业按普通类专业身体要求录取。入学后学生自愿选择是否考取海船船员相关证书。凡申请考取相关证书的考生建议身体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体检标准。
(5)凡报考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船舶电子电气技术专业的考生身体条件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体检标准。
(6)我院各专业公共外语教学均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十一条 报考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船舶电子电气技术专业的考生,须参考本章程中相关专业体检要求报考。
第十二条 若入学后复检不合格,学院有权对本章程第十一条涉及专业的考生进行专业调整。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三条 学院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四条 专业志愿录取以“技术+综合能力+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先为原则,即按照高分到低分依据填报专业志愿顺序录取。考生成绩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则考虑第二专业志愿,依此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若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整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 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高的考生。
第十六条 按照《2021年天津市高职院校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实施办法》规定,对享受录取政策照顾的考生实行加分投档录取。
第十七条 考生可以在录取结束后登陆考试院招考网网站查询录取结果。
第十八条 依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开学后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凡不符合标准的,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六章 后续管理
第十九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院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院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具体报到要求见2021年天津海运职业学院新生报到须知。
第二十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院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 学院依据《天津海运职业学院学生手册》、《天津海运职业学院学籍管理规定》、《天津海运职业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对学生进行培养。
第二十二条 学院设有多种形式的奖助学金;设有国家助学贷款;专为贫困生设有上百个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困难学生解决实际困难。
第二十三条 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天津海运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天津海运职业学院2021年天津市春季考试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工作。
第二十五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天津海运职业学院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院录取承诺。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于学院招生就业处。
第二十七条 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学院地址:天津海河教育园区雅深路8号
联系电话:022-28779722 28779900 28779901
纪检电话:022-28779600
邮政编码:300350
传真电话:022-28779901
QQ在线咨询:800056408
网址: www.tjmc.edu.cn
电子邮箱:tjhyzyxy@163.com
学院公众号:天津海运职业学院
天津海运职业学院
招生就业处
二、 天津海运职业学院2021年天津市春季考试招收中职毕业生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天津海运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天津海运职业学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天津海运职业学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本章程招生对象为2021年参加春季考试的中职毕业生,已被我院春季考试招生专业录取的考生若参加普通高考,只能参加天津市2021年普通高考本科及以上阶段的录取。
第三条 学院概况
一、学院名称:天津海运职业学院
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
三、层 次:高职
四、学院代码:1222
五、校区地址:天津海河教育园区雅深路8号
六、学院基本概况:
学院简介:天津海运职业学院是一所以培养海运人才为主的综合性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其办学历史可追溯到1962年成立的天津市科学技术进修学院。学院是我国海事局向国际海事组织申报船员培训机构之一,是天津海事局在华北地区最先开办海员对外适任证书培训的机构之一,也是华北地区首批通过国家海事局《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体系》认证的教育培训单位,被教育部和天津市政府授予“滨海新区航海运输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基地”。2009年,学院顺利通过教育部对学院人才培养工作的评估;2016年,学院被确定为天津市国内一流校(优质校)建设单位;2017年,学院被确定为天津市世界先进水平高职院校建设单位。
办学条件:学院位于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示范区——天津海河教育园区,建有现代化的教学楼、图书馆、电子阅览室、体育场馆以及设施设备先进的专业实验、实训室等。
专业门类:学院紧紧围绕国家海洋强国、“一带一路”倡议和“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坚持大力发展适应海运特色和环渤海地区建设所需专业,形成以水上运输类专业为核心,以现代服务业类专业为主干,以装备制造类和电子信息类专业为两翼的“一核一干两翼”专业构架。现有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国际邮轮乘务管理、港口与航运管理、船舶通信与导航、游艇设计与制造、理化测试与质检技术(无损检测技术)等27个专业。其中,国际邮轮乘务管理专业被教育部等五部委确定为全国职业院校交通运输大类示范专业点,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国际邮轮乘务管理3个专业被教育部认定为《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项目骨干专业,航海技术、国际邮轮乘务管理、轮机工程技术、理化测试与质检技术(无损检测技术)和港口与航运管理5个专业被确定为天津市高职院校提升办学能力建设项目骨干专业。同时,学院还承担完成了天津市航海技术、国际邮轮乘务管理、轮机工程技术、理化测试与质检技术(无损检测技术)等4个国际化专业教学标准项目的开发工作。
人才培养:学院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坚持“学历教育、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资格证书培训”三位一体的教学模式,使学生在取得学历证书的同时,可以获得与所学专业相适应的适任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成为各专业的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在学生管理过程中,结合海运特色,采取准军事化管理模式,强化学生素质训练和养成教育,把思想政治教育贯穿学校教育教学全过程。
教育教学:学院高度注重学生实践能力培养,建有适用够用、适度超前,以中央财政投资建设的船舶操纵模拟实训室、轮机模拟器实训室、集装箱运输管理实训室等为代表的校内实验实训室97个和校外水上训练基地,与社会共建校外实训基地117个。成为目前华北地区规模最大、培训资质最全、功能最具领先性的海船船员学历教育和培训基地。
就业优势:学院被教育部和天津市政府授予“滨海新区航海运输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基地”,并通过了国家教育部委托天津市教委组织的对学院人才培养工作的评估。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四条 学院根据天津市教育委员会的有关规定,设有由党委书记、院长任组长的,以招生就业处、纪检、教务处、学生处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其职责是:全面负责学院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组织领导本院的招生录取、咨询、信访工作。
第五条 学院设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处理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专业及收费标准
第六条 学院2021年春季考试招收中职毕业生专业和招生计划详见学院官网(www.tjmc.edu.cn)或天津市考试院招生考试网(www.zhaokao.net)。
第七条 学院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21年春季考试招收中职毕业生分专业招生计划,并向社会公布。在招生录取过程中,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可对生源好、一志愿足、录取分数高的专业招生计划作适当调整。
第八条 收费标准。
一、学费、住宿费按天津市物价局规定的标准收取。学费收费具体标准为:一般专业5000元/生·学年,特殊专业5500元/生·学年;住宿费收费标准为6-8人间800-1000元/生·学年。
二、为满足用人单位的需要,提高毕业生就业率,相关专业将利用学生在校期间开展专项技能和职业技能培训。成绩合格者取得国家相关资格证书,其费用按天津市物价局规定收取。
第四章 身体条件和特殊专业要求
第九条 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船舶电子电气技术专业只招收男生,其余专业男女不限(鉴于用人单位对航海类专业毕业生的身体要求,建议报考航海类专业考生的肝功能体检结果为正常)。
第十条 航海技术专业招收的学生身体条件如下:双眼裸视4.7(0.5)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到4.9(0.8),辨色力完全正常,身高男生1.65米及以上,无口吃。
第十一条 轮机工程技术、船舶电子电气技术专业招收学生的身体条件如下:双眼裸视力均在4.6(0.4)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到4.8(0.6),辨色力不能为色盲,身高1.55米及以上,无口吃。
第十二条 国际邮轮乘务管理、烹调工艺与营养(邮轮烹饪)专业按普通类专业身体要求录取。入学后学生自愿选择是否考取海船船员相关证书。凡申请考取相关证书的考生建议身体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体检标准。
第十三条 凡报考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船舶电子电气技术专业的考生身体条件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体检标准。
第十四条 我院各专业公共外语教学均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十五条 报考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船舶电子电气技术专业的考生,须参考本章程中相关专业体检要求报考。
第十六条 若入学后复检不合格,学院有权对本章程第十五条涉及专业的考生进行专业调整。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七条 学院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文化基础+职业技能”考试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八条 专业志愿录取以“文化基础+职业技能”考试成绩优先为原则,即按照高分到低分依据填报专业志愿顺序录取。考生成绩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则考虑第二专业志愿,依此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若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整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第十九条 考生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外语单科成绩较高的考生。
第二十条 按照《2021年天津市高职院校春季考试招收中职毕业生实施办法》规定,对享受录取政策照顾的考生实行加分投档录取。
第二十一条 考生可以在录取结束后登陆考试院招考网网站查询录取结果。
第二十二条 依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开学后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凡不符合标准的,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六章 后续管理
第二十三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院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院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具体报到要求见2021年天津海运职业学院新生报到须知。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院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五条 学院依据《天津海运职业学院学生手册》、《天津海运职业学院学籍管理规定》、《天津海运职业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对学生进行培养。
第二十六条 学院设有多种形式的奖助学金;设有国家助学贷款;专为贫困生设有上百个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困难学生解决实际困难。
第二十七条 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天津海运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天津海运职业学院2021年天津市春季考试面向中职毕业生招生工作。
第二十九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天津海运职业学院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院录取承诺。
第三十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于学院招生就业处。
第三十一条 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学院地址:天津海河教育园区雅深路8号
联系电话:022-28779722 28779900 28779901
纪检电话:022-28779600
邮政编码:300350
传真电话:022-28779901
QQ在线咨询:800056408
网址: www.tjmc.edu.cn
电子邮箱:tjhyzyxy@163.com
学院公众号:天津海运职业学院
天津海运职业学院
招生就业处
北京财贸职业学院 专科(高职) 财经类 公办 双高院校
官方网址: http://zs.bjczy.edu.cn/ http://www.bjczy.edu.cn
官方地址: 北京市
官方电话: 010-65231250,010-65253959,010-89532004
电子邮箱: bjcgy_xj@yahoo.com.cn
北京财贸职业学院是北京市属公办高职院校。学校的办学历史可追溯至 1958年。1981年,学校改建为北京市财贸管理干部学院。在60余年的办学历程中,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总公司物探局职工大学、北京市立信会计职工大学、北京财政学校和北京城市建设学校先后并入。2003年,学校正式更名为北京财贸职业学院(北京市财贸管理干部学院)。2019年,为进一步深化京津冀教育协同发展,服务通州区和北三县高质量一体化发展,学校依托燕京职业技术学院成立廊坊校区。 学校是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优质校、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五四红旗团委、教育部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教育部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教育部国防教育特色学校、北京市特色高水平职业院校建设单位,荣获黄炎培职业教育奖 “优秀学校奖”、中泰职教国际合作贡献奖、“亚太职业院校影响力50强”、首都文明单位等称号。 学校现有校本部(城市副中心)、东城、朝阳、涿州四个校区,总占地面积 29.7348万平方米。学校立足北京现代服务业,精准对接北京市高端商务、商业、文化旅游业发展,设有立信会计学院、金融学院、商学院、旅游与艺术学院、建筑工程管理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国际交流中心)、马克思主义学院(素养教育部)、基础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贯通教育学院、京冀创新教育学院11个二级学院,开设财经、商贸、旅游、文化创意、建筑管理等领域的28个专业。其中智慧财经、现代商旅服务是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院校骨干专业(群),金融科技、智慧会计、智慧商业、文化旅游、智慧建筑管理是北京市特色高水平骨干专业(群),连锁经营管理、物流管理和导游是国家级示范专业,菜百商学院等5个企业冠名学院入选北京市特色高水平职业院校工程师学院建设名单。 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 5800余人,教职工65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356人,具有教授、副教授等高级职称教师180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教师8人。学校拥有全国优秀教师、北京高校学术创新人才、长城学者等荣誉称号教师70余人,拥有国家级、市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15个。 学校以培养具有 “家国情怀、职业素养、工匠精神”的高素质、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为目标,铸就了特色鲜明的“财贸素养”教育品牌。近五年来,学生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得一等奖1项、二等奖7项、三等奖14项,获奖总数名列全国前列;在北京市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得一等奖33项、二等奖45项、三等奖26项,获奖总数位居北京财经商贸类高职院校之首。学校毕业生的企业和社会认可度显著提高,就业率、起薪水平连续多年位居全国高职院校前列。7万余名全日制毕业生从这里走向社会,为现代服务业转型升级发展提供了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支撑。 学校高度重视科研工作,拥有商业研究所、高职研究所 2个研究机构及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北京国际商贸中心研究基地。近年来,学校荣获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北京市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24项,主持或参与建设国家级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5个,多项科研成果获得市领导批示。传承优秀传统文化,持续开展中华老字号、非物质文化遗产、运河文化的宣传普及活动。率先发起京商研究,连续举办十六届“京商论坛”,完成应用型科研成果1000余项、政府规划等项目60余项,被誉为首都“商业智库”。学校注重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牵头成立的北京商贸职教集团入选教育部第一批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培育单位,长期致力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培训体系和学习型社会建设,完成职业培训数十万人次,为首都培育了大批行业领军人才、基层领班人才和技术技能骨干人才。 学校紧扣国家发展战略,加快国际化办学步伐。学校是世界职业教育院校联盟( WFCP)理事单位,入选首批教育部“中美高端技能型、应用型人才联合培养百千万交流计划”。与境外30所院校建立交流合作关系,与美国、英国等10所大学开展高端技术技能人才贯通培养,完成国内首家会计、金融管理专业英国国家学历学位评估认证中心(UK NARIC)国际专业标准评估认证,牵头成立中英创新创业职教联盟(北京),设有“北财院-英国北安普顿大学海外学习中心”,在国际职教领域的影响力不断提高。 满怀使命与责任,学校以 “中国服务”精品商学院为建设目标,坚持瞄准城市副中心建设办学,瞄准京津冀协同发展办学,把学校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产业转型升级的需求更加紧密地结合起来,努力营造“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育人环境,完成好党和国家赋予的使命,努力培养大批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办好党和人民满意的职业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