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学校的学生保留原学籍 保留学籍申请书

来源:择校网2026-02-10 06:41: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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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学籍申请书

XXX校长: 您好! 我是xx学校xx班学生xxx,我申请初三下半学期不来上课,由于本人我先学习,要去学习谋生之道,望校长批准。不在校期间个人安全自己负责,按时缴纳学费。 此致 敬礼 xx班学生xxx 2010年xx月xx日

小学生怎样写保留学籍申请

1、关于申请休学的情况的规定
  学生因病无法继续在校学习者,须由家长持区、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向学校提出书面休学申请;学生因其他特殊情况无法继续在校学习者,须由家长持有关单位证明向学校提出书面休学申请。经学校批准,报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发给休学证明。学生连续病假三个月,应当办理休学手续。
  2、关于学生休学期限的规定
  休学时间,小学、初中学生一般不得超过三年,高中学生一般不得超过两年。
  学生休学期间保留学籍。休学期满仍不能复学的,应持区、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或其他部门有关证明,在休学期满前半个月办理继续休学手续,经学校批准可以继续休学。
  3、关于学生复学的规定
  学生休学期满需复学者,应在休学期满前半个月,由家长持区、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或其他部门有关证明向学校提出复学申请,经学校批准,报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即可复学。
  学生复学后,学校可根据其实际文化程度,编入相应年级学习。
  4、在校高中生中途自费出国读书的学籍管理规定
  凡本市全日制中学在读高中生中途自费出国读书,需在原校保留学籍的,应由学生本人及其监护人向原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核准后,办理休学手续,保留学籍一年。保留期满,未能回校复学的,作自动放弃学籍处理。凡擅自离校,经学校与家长联系,仍不办理休学手续的,按《上海市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第十章第五十六条有关规定(见本文第六条第3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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